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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学工作

关于福建商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生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0/04/26 10:30:08 浏览人数: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各二级学院: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,表彰和奖励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的本校应届毕业生,充分发挥榜样人物的示范、激励和引领作用,根据《福建商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(2019版)文件精神,现将我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2020届毕业生 二、评选条件:    (一)热爱祖国,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立场坚定,政治方向正确;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乐观进取,在校各方面表现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;   (二)遵纪守法,品德优秀,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;   (三)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身心健康;   (四)学习认真刻苦,成绩优良,在校期间每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在同年级同专业前20%,无补考记录;   (五)在校期间,获得三次以上(含三次)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称号(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、二等及以上奖学金、优秀青年志愿者和最美青年志愿者等);   (六)积极参加创新创业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,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;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、为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,可优先推荐评选; (七)树立正确的就业观,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,自愿到西部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的毕业生(凡报名“三支一扶”经上级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并已经派遣的毕业生),可优先推荐评选; ( 八)凡在校期间有违规违纪记录的,不得评选为优秀毕业生。 三、评选名额分配 二级学院 毕业生数(人) 5%拟推荐名额(人) 工商管理学院 684 34 国际经贸学院 418 21 财务与会计学院 377 19 金融学院 314 16 旅游与休闲管理学院 275 14 信息工程学院 568 28 艺术设计学院 185 9 传媒与会展学院 457 23 海外教育学院 221 11 外国语学院 281 14 合计 3780 189 四、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(一)2020年4月27日-5月5日:学生本人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。申请材料包括: 1.《福建商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(2020年)》(附件1) 2. 获奖证书扫描件,打包成电子文档,文件名格式为:优秀毕业生+学院+姓名。 (二)2020年5月6日-5月14日:二级学院对申请毕业生进行初审,须经本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推荐名单,并在学院内公示3天。公示无异议后,将院级推荐材料报送学生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。 (三)2020年5月15日-5月20日:学生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汇总复核送审名单,并将复核通过的校级推荐名单在全校公示5天。 (四)全校公示期满无异议后,经相关会议研究讨论通过后,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。 五、材料报送要求 因目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,学生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只收电子版材料。后续打印和签字盖章工作视情况另行通知。二级学院需提交的材料如下: (一)优秀毕业生评选情况的报告:报告题目为《某某学院关于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情况的报告》,主要内容包括:评选依据、分配名额、评选程序、学院公示时间,评选结果及异议处理情况(如有)等;同时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纪要。 评选结果撰写示例:经本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小组初评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,并院内公示无异议后,**学院拟推荐上报**人为2020届福建商学院优秀毕业生,具体推荐学生名单详见附件。 (二)初评推荐的学生一人一个电子文档,内含1份登记表、获奖证书扫描件,证书按颁证单位级别大小先后排列(国家-市级-校级),校级以下奖状一律不收。 (三)填写附件2福建商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。 (四)报送时间:各学院请于2020年5月15日(周五)下午3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上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:26101055@QQ.com。 (五)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,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。 联系人:陈老师 附件:1、福建商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、福建商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0年4月 26 日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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