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院学工〔2018〕70号
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学生
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
各院(系)、相关部门:
为了加强暑期学生安全管理工作,确保假期留校住宿学生人身、财产安全。根据学校安全维稳工作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学生工作实际,特通知如下:
1、暑假期间,仍有部分学生申请住在学校宿舍,主要集中在鼓楼校区、连江校区,马尾校区有个别学生。假期住校学生管理工作坚持“谁组织谁负责”的原则(没参加集训的住校学生由院系负责),请各系(院)及组织学生参加活动的相关部门提供申请住校的学生信息表(附件1),并自行制定假期学生住校管理方案;
2、假期学生住校期间,必须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,严格按照《学生手册》要求,禁止使用各类违规电器,严禁私自留宿外来人员,严禁赌博酗酒等,如发现学生违反相关规定,将按照学生管理制度规定给予严肃处理;
3、各系(院)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住校学生人身安全,加强人员值班管理,切实掌握学生状况,防止各类事故发生;
4、各系(院)及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气象信息,及时做好防汛防台工作,一旦发生险情,有关单位要有序组织学生安全撤离,必要时停止一切活动,确保学生安全。要做好应急防灾等突发事件各项准备工作,并按规定做好信息报送。
5、暑假期间,各系(院)如有学生出国(出境)或参加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组织的游学等活动,应通过其监护人向辅导员进行书面报备,辅导员填写好《福建商学院学生因私出国(出境)登记表》(附件2),把报备材料和登记表上报系部(学院)书记,并报给学工处。
请各系(院)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暑期学生安全管理工作,组织学生参加活动的院(系)和相关部门,须将《福建商学院暑期住校学生情况表》、住校学生管理方案及《福建商学院假期学生住校管理情况表》(附件3)等纸质材料于8月1日交到学工处。联系人:肖燕福;QQ:371158957。
附件1:《福建商学院暑期住校学生情况表》
附件2:《福建商学院学生因私出国(出境)登记表》
附件3:《福建商学院假期学生住校管理情况表》
学生工作处
2018年7月28日